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就诊或咨询时建档
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或咨询时,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接受服务时建档
居民在接受群体卫生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服务时,医务人员也会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入户服务时建档
医务人员入户进行随访等工作时,也会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电子健康档案
在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居民会收到居民健康卡,作为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身份识别和调阅更新的凭证。
档案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通常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隐私保护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档案查询
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居民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相关小程序或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使用健康档案查询自助机进行查询。
建档条件
居住半年以上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户籍及非户籍人口,都可以申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建档后的福利
建档后,居民可以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可能接受年度体检和健康指导。
请根据您所在的地区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