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是负责地方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管理的政府机关,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制定政策和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
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
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应急能力建设,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
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卫生监督管理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
其他职责
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规划,统筹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组织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效果评估。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组织协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
综上所述,卫生健康局的工作职责涵盖了政策制定、改革推进、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管理、老年健康服务、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